分類 category:private
關鍵 keywords:lawy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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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轉眼,就34歲了,人生的旅行快過一半。
這些日子,我真的面臨很多抉擇,也許就是因為這些抉擇,所以有現在的我。
這些日子,我真的面臨很多抉擇,也許就是因為這些抉擇,所以有現在的我。
這一兩天看了一本書,是「欣中天然氣瓦斯公司」的歷史,當中也交待了一些和我家族有關的事,難免多想起了一些往事。
我記得,小時候,我有記憶的第一個抉擇,是我不要在諾大的臥室裡,一直一個人面對一個恐怖的人形光影。我想要那個光團消失,當然這決定也發揮效果,他(她?祂?)不見了。那時我4歲,聽外祖母說,4歲前我不說話,健檢沒問題,但當時父母雙方的長輩都擔心不已,該不會是啞巴、或者懷胎過久(聽說我在肚子裡待到11個月才出生),腦筋壞了吧?也許是巧合,光影不見後,我也開口了。一開口就是聽不懂的話罵個沒完。這種事很難說明,很好笑,但對於這個抉擇,有了穩定的宗教觀後,現在想起來反而有種惆悵?好像從此再也見不到什麼了?是吧?
5歲時,我有記憶的第二個抉擇,是某天走在路上看見無敵鐵金剛,媽媽不買,所以,我耍性子賴著不走,陰錯陽差,卻走失了半天,甚至出動家族裡過半的人數在台中市區裡找尋失蹤兒童。那時,我一個人被淚水埋沒視線一直在路上走,走到後來有警察把我帶走,我有記憶的第二個抉擇,就是以後再怎麼吵鬧,最後一定要聽媽媽的話。有些事不能逾越看不見的底線,否則,我不知道會面臨什麼事。
5歲時,我有記憶的第二個抉擇,是某天走在路上看見無敵鐵金剛,媽媽不買,所以,我耍性子賴著不走,陰錯陽差,卻走失了半天,甚至出動家族裡過半的人數在台中市區裡找尋失蹤兒童。那時,我一個人被淚水埋沒視線一直在路上走,走到後來有警察把我帶走,我有記憶的第二個抉擇,就是以後再怎麼吵鬧,最後一定要聽媽媽的話。有些事不能逾越看不見的底線,否則,我不知道會面臨什麼事。
11歲時,我也有一個記憶中重要的抉擇,那年,非常疼愛我的爺爺過世了。爺爺在世時,每年幫我過生日,這在家族裡簡直不可思議。我還記得蛋糕可以大到一張圓桌這麼大,堂兄姊曾為此吃醋私下捏我打我,還有任何我做的事也都被爺爺放大稱讚,比方說寫書法,唸書,畫畫,當然有這麼疼愛自己的爺爺,我也會很識相的使勁渾身之力黏在他身邊,這總有好處的,比方要籃球就有籃球,要腳踏車就有腳踏車,他老人家總會親自帶我逛遍附近的商家,直到買到我尬意的物品為止。但他老人家過世後,家族裡的氣氛丕變。爺爺在台中市當了多年的議長,也有相當的事業。但當時我的父親,為了他的兄長、朋友擔保債務而欠債很多(雖然這些事是奶奶事後告訴我的),但,還沒拿到任何遺產,反而成為眾伯父們取笑,想盡名目瓜分財產的對象。對自己的親兄弟,尤其如此義氣鄉挺的兄弟,何須如此?即便現在我還是不能理解。所以當時也是很好笑的,我拿著一個來不及給爺爺看的中日書法比賽頭等獎獎狀,放在爺爺靈堂前,以此向爺爺表示我的抉擇,就是將來我一定會盡力照顧我的家,而且人情冷暖,我寧可不要家族的虛名或餘蔭,我會靠自己打下一片天地。這樣一個小毛頭的內心衝撞舉動,反而給了這份遲來的、無法親自拿給爺爺看的獎狀,有額外的意義。
12歲時,媽媽眼看三阿姨被姨丈家暴,挺身護衛自己的妹妹,卻吃上傷害官司。承辦這案子的律師在台中市可是大有名氣。拿了錢,沒辦啥事,沒耐心聽你說什麼,最後就怪法官不明理。我決定,以後如果有機會,一定要嚴懲這樣的傢伙。但要怎麼懲罰,心裡是沒概念的。也許當個黑道大哥,回來狂揍這傢伙也有可能。
15歲時,我也有重要的抉擇,這年,我瘋狂的喜歡上遙控車,還拿了全國比賽第三名。但是玩遙控車的花費很兇,我在老闆暗示下,賒了一萬五。當年這樣的錢也不算少,老闆當然會來家裏討,但正逢父親財務危機,這件事東窗事發,父親沒有任何罵我、怪我的意思,只在隔天夜裡我睡覺時,不驚動媽媽、弟妹,在我枕頭旁放了一個信封袋,並輕聲告訴我以後不要隨便欠人家錢。到現在我還記得很清楚,那天夜裡我爬起來難過了好久。於是我又決定,這輩子寧可自己辛苦,也不要輕易欠人家什麼,尤其是錢。但是我還是不解,親愛的父親,為何你要去欠錢,讓一家人如此難受?
19歲時,放棄自己很喜愛的電腦,選擇了法律系。
22歲時,失意的父親酒醉回家,那天晚上,他對媽媽生氣、打架,我不知哪來的火氣加入戰局跟他衝撞對打,當天,我其實嚇到一直發抖,當然他也氣到要跟我斷絕父子關係。我正要決定從此我也不屑姓劉,打算去從母姓,並向祖先靈位告罪時,奶奶才把父親過去為兄長、朋友當人呆欠下鉅額債務,房產、事業都面臨鉅變但這些兄弟卻翻臉無情的痛苦跟我講。我理解,原來這個失意的男人,背後有這樣的屈折,被背叛的痛苦,都只是自己承受。我正後悔,不料隔天父親就腦溢血中風。我想父親的中風一定和我有關,為這事我懊悔不已,也第一次知道,原來中風這麼可怕。我決定,有一天,我一定要解開我對父親這十多年來的心結,而且要趁他還健在,要快!雖然當時我還是負氣賭氣,不再跟他說任何一句話。
24歲時,我正在當兵,祖母突然過世,依照習俗要先向亡者擲筊才能處理後續事宜,但無論如何,在我回來之前,長輩們擲不到所謂的聖杯。回家後,我親擲、代擲的一筊,心中都有說不出的難過。當年,身懷鉅額債務的伯父們,還是錙銖計較著如何分遺產,這點早在我的想像,學法律的我強烈駁斥其他律師的建議,最後說服伯父、姑姑、父親全部放棄繼承,改由孫輩子女繼承。這個「奸計」,雖然保住了遺產不至於被伯父們的銀行團拍賣,但也開啟了孫輩子孫的恩怨。但能架空只愛錢的伯父們,並避免被銀行、債權人取償,說真的是我故意的。我會盡全力守住我祖父母最後的家產,不被這些第二代花光,即便日後會跟堂兄姊們爭吵,也是我的責任,我願意承受。
祖母過世後,我們家經濟更困難了。但是靠著我對電腦、網頁、設計的喜愛和自我學習,竟也能靠此賺得許多錢,順利、餘裕的過活。
27歲時,爭吵果然出現。當時其實除了我們家,各房子孫在繼承祖父遺產時,都有獲得固定的房產事業。因而從小認我為乾兒子的二姑姑,感情和我們較好,希望能把祖母生前和我們一同居住的房子留給我們家。那年,我連續考上好幾家法研所,成績也都在前三名,原本正要「趁勢」回台中參加司法考試時,想不到才回家沒多久,我的房間就被四伯父跟堂兄鎖起。可能是發現遺產權利全被我這小毛頭架空的四伯父,生起氣來,堅稱奶奶留下的房子是他的,寧可找人用水泥把房間「空」起來,也不會讓我們一家在這兒繼續住下去。我還記得,當晚我有多著急,幾乎所有的考試用具、准考證都還被鎖在房裡,這樣的家,我實在不想回來了。雖然最後那年我沒考上司法官原因是得怪自己輕易受別人影響,但我也決定,要靠自己生活,我就得更有實力和定力,尤其,在這險惡更勝於外界社會的家族,再不努力,幫父母、弟妹脫離困境,開創新生活不行了。
28歲時的某個夏天,四伯父原擬召集所有家族成員,要在家族會議要求重新分配家產,但因辯不過我那個口才遲鈍的妹妹,竟發瘋似的拿起大理石煙灰缸狂砸妹妹。這點讓和我相戀多年的女友完全無法接受,出身單純公務家庭的她,完全沒辦法想像本應該是溫暖的家,為何會變成殺戮戰場?她在我第二年司法官考試的當天離開我,我不怪她,她有選擇自由、追求美好家庭的權利。但我也決定,如果我沒辦法給對方溫暖的家庭,那我寧可孤單一個人。一個人痛苦,一定比兩個人痛苦來得好。但是在我最需要溫暖的時候幾乎沒有人能幫助我,那種難過,帶給我異常深刻的印象。
熬了好久,終於等到雨過天晴的機會。29歲這年,又是夏天,又是我考司法官前,神奇的四伯父又出現。我想我應該和他有不解之緣,我人格養成的重要時間點,都有他。當時,他老人家不知為何心情不好,又來我們家,「巡視」奶奶留下,在他計畫裡原本應該是「屬於他」的房子。他一進門,就狂丟我弟弟、妹妹的物品,這時,也許他的舉動觸動我父親心裡埋藏不說的心弦,我父親也和他爭吵起來。一吵,伯父拿著雨傘狂打父親,因中風而半身無法行動的父親竟也不好惹,拿著他慣用來切蛋糕的水果刀就砍擊,造成的傷勢頗為嚴重。這年,我有機會開了我人生第一場刑事庭。伯父告父親殺人未遂,但父親堅持家人吵架不上法庭,這在刑事辯護策略裡其實是不智的抉擇,互告互毆,一定比單純被告傷害來得容易辯護。但父親堅持,所以我當時也配合,但我跟他心結未解,我最後只幫他寫狀子,父親也說你不用來幫我出庭。我還是放心不下,於是透過媽媽,要媽媽告訴父親開庭應該謹慎言行等等注意事項。結果,原本光靠狀子快要搞定的案子,在某個秋天,父親被伯父的諷刺言語一激,當庭在法官面前大發雷霆發飆,我想像當時的畫面,大概法官們也會被嚇到腿軟吧。我還記得當天有點冷,下午才開完庭,從來不打電話給我的父親打了手機給我,話一開頭,他老人家就一直「對不起,我明明知道你跟媽媽交待我要注意什麼,但是我在法庭上聽到他(四伯父)說我失敗,連兒子都不要我了,我真的是氣昏了...我後來聽法官的語氣,我知道這案子一定完了,但是我還是忍不住,真的很對不起...」,我還記得那天下午,我心裡參雜著後悔與不捨,對他糾結了快二十年的結都不見了。我終於放下無謂的自尊,鼓起勇氣和父親變成最好的朋友,我也決定,無論人再有怎樣的爭吵,面對問題時,還是要理性,否則可能一閃神,就會釀成無法控制的後果。還好即時覺醒,這場官司,最後以4萬塊罰金收場。
還有,29歲這年,我參加我最難忘,也是最後的一場司法考試,當天帶了三枝筆,寫到一枝筆折斷,一枝筆沒水,一枝筆掉道地上不知去處,最後還有兩題沒寫,但沒筆了。剩餘的時間裡,我對著考卷發呆,我想這樣如果還能考上,可真神了。
32歲時,離開寄生多年的法院。我改當律師。我來到一家專打證券交易法、幫許多名人全身而退過的律師事務所。很快發現我跟其他律師不一樣的地方:
我會聽。
我很容易感受到當事人的無助,我知道那種無助的感覺。而且我厭惡這種感覺。
我會想盡(合法的) 辦法,盡力找出創新的辦法解決問題。
寧可我自己辛苦,被同事笑、被老闆唸、即便你也沒發現我的付出,但我絕對不要對不起你。
在這家事務所,我官司沒輸過,還跌破眼鏡打了幾場誇張的勝仗。
而且還有很多場,是我走了之後,後繼者才發現原來勝的這麼漂亮。
還有,
我發現我真的很叛逆。
也是因為叛逆,或者一直想要脫離困境,不想循正常管道慢慢升遷,
到我有成就的時候,我父母可能都真的老了。
所以在33歲時,我離開了這家大事務所,辛苦成立了一家小事務所。
所幸有這樣的特色,
事務所到現在營運很ok。
好了,廢話一堆,
結論到了,
結論是:
能走到今天,有獨特的發展,
說真的,也許我最該感謝的,就是給我這樣生長環境的所有人。原本很不認同自己是這個家族的一份子,現在反而感到欣慰。也許這樣不同的環境,就是非常疼愛我的祖父、母給我最好的歷練,雖然我一直抗拒,但其實你們有用特殊的方式餘蔭、照顧我對吧?
我真的很感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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